商品名称:丙硫氧嘧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795

生产厂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丙硫氧嘧啶片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4.手术前准备;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0795
通用名称 丙硫氧嘧啶片
性状
规格 50mg*100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成人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6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3-8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12片)。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用药禁忌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每瓶装100片。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肝毒性:在使用丙硫氧嘧啶治疗的成人和儿童患者中,已报告有肝损伤导致的肝衰竭、肝移植或死亡。儿童患者使用甲巯咪唑治疗时,尚未报告肝衰竭的病例。因此,不建议儿童患者使用丙硫氧嘧啶,除非无法耐受甲巯咪唑,且不适合手术或放射性碘治疗。由于重度肝损伤发病快且无法预测,因此肝功能(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和肝细胞完整性(ALT、AST)等生化监控无法降低重度肝损伤发生的风险。应告知患者肝衰竭的风险。应指导患者报告任何肝功能异常症状(厌食、瘙痒、右上腹疼痛等),尤其是治疗的前六个月期间。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停用丙硫氧嘧啶,并检查肝功能(ALT和AST水平)。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粒细胞缺乏症:粒细胞缺乏症的发生率约0.2%~0.5%,是丙硫氧嘧啶治疗时产生的一种可能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者慎用,当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粒细胞缺乏症通常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应指导患者立即报告任何提示粒细胞缺乏症的症状,如发热或咽喉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症(全血细胞减少症)也有发生的可能。如有疑似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应停用丙硫氧嘧啶,并监测患者的骨髓指标。 3.血管炎:据报告,在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疗的患者中,报告过因血管炎导致严重并发症和死亡的病例。血管炎病例包括:肾小球性肾炎、白细胞破碎性皮肤血管炎、肺泡/肺出血、脑血管炎和缺血性结肠炎。大多数病例与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阳性血管炎相关。在某些病例中,血管炎经停药后得到缓解/改善;但是,较严重病例需要采取额外的治疗措施,包括皮质类固醇激素、免疫抑制剂治疗和血浆置换术。如果怀疑有血管炎,应停止治疗,并启用适当的干预治疗。4.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丙硫氧嘧啶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需要定期监测TSH和游离T4水平,并调整剂量以维持甲状腺功能正常状态。孕妇使用丙硫氧嘧啶后,由于药物容易穿过胎盘膜,因此能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克汀病(参见注意事项,孕妇用药)。一般事项 1.监测报告:应指导患者报告任何肝功能异常症状(厌食、瘙痒、黄疸、浅色粪便、暗色尿、右上腹疼痛等),尤其是在治疗的前六个月期间。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监测肝功能(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和肝细胞完整性(ALT/AST水平)。对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疗的患者应严密监管,并应告知他们立即报告任何疾病迹象的必要性,尤其是咽喉痛、皮疹、发烧、头痛或全身不适。在这种情况下,应检查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计数,以确诊是否已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如果患者合用了与粒细胞缺乏症有明确相关的药物,应特别注意。2.患者须知:应告知患者,如果她们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期间怀孕或计划怀孕,应立即就其疗法联系医师。患者应立即报告任何疾病迹象,尤其是喉痛、皮疹、发热、头痛或全身不适。还应报告提示肝功能不全的症状(厌食、瘙痒、右上腹疼痛等)。应告知患者,在丙硫氧嘧啶治疗期曾发生血管炎导致的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告知患者及时报告可能与血管炎相关的症状,包括新发皮疹、血尿或尿量减少、呼吸困难或咯血(参见警告和不良反应)。3.实验室检查:因丙硫氧嘧啶可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和出血,因此在药物治疗期间应考虑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尤其是在外科手术之前。在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一旦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临床症状得到缓解,检测到血清TSH水平升高时则表明应该使用较低维持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4.致癌性、致突变性、生育力损伤:经丙硫氧嘧啶给药超过1年的实验动物显示出甲状腺增生和癌形成。当使用足够剂量的各种抗甲状腺药物,以及在缺碘饮食、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和植入自主促甲状激素分泌性垂体肿瘤等条件下,可以观察到此类动物试验结果,并伴有持续的甲状腺功能抑制。垂体腺瘤亦有记述。5.儿童用药:在儿童人群中,上市后有严重肝损伤病例报告,包括因肝衰竭需要肝移植或导致死亡的报告(参见警告)。甲巯咪唑治疗时未观察到此类报告。因此,不建议儿童患者使用丙硫氧嘧啶,除非无法耐受甲巯咪唑,且不适合手术或放射性碘治疗。用于儿童时,应告知父母和患者有肝衰竭的风险。服用丙硫氧嘧啶的患者如果出现疲倦、恶心、厌食、发热、咽炎或不适,应立即停用丙硫氧嘧啶,并联系医生,检查白细胞计数、肝功能和转氨酶水平。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LYMD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