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巴韦林颗粒(特一)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504

生产厂商: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504
通用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特一)
性状
规格 50mg*36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眩晕;消化系统: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肌肉骨骼:肌肉痛、关节痛;精神:失眠、情绪化、易激怒、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用药禁忌 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BWL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