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沙丁胺醇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222
生产厂商: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222 |
通用名称 | 硫酸沙丁胺醇片 |
性状 | |
规格 | 2.4mg*12片*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2.4~4.8mg(1~2片),一日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3)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4mg*12粒*2板/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SDAC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