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094
生产厂商: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儿童及青少年视疲劳症,如眼痛、眼胀、眼痒、视物模糊、异物感、眼干涩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94 |
通用名称 | 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不良反应 | 可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局部症状。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都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支10毫升。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青光眼或眼睛严重痛庝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2.曾因滴眼液引起过敏症状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3.本品含防腐剂苯扎氯铵,佩戴隐形眼镜时不要使用本品。4.本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请勿使容器前端触及眼睛或睫毛,避免污染瓶内药水。 5.使用时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7.请按用法用量使用。8.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如使用后视力模糊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0.如使用2周后症状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1.如使用过量,请咨询医生。 1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后禁止使用。 13.请在开封后1个月内使用。 14.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XSDMNHSD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