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贝那普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771
生产厂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心功能不全(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药利尿药同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1 |
通用名称 | 盐酸贝那普利片 |
性状 | |
规格 | 5mg*7片*4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用量(1)、降压:未服用利尿药者,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10mg,每天1次;已服用利尿药者(严重和恶性高血压除外),用倍尼前应停用利尿药2-3天,小剂量给药,在观察下小心增加剂量。如每天给药1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可增加剂量或分2次给药,维持量可达20mg-40mg/天。肾功能不良或有水、钠缺失者开始用5mg每天1次。(2)、心功能不全: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5mg,每天1次,首次服药需监测血压。维持量可用5mg-10mg每天1次。严重心功能不全者较轻中度心功能不全需更小的剂量。2、儿童用量尚无研究资料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BNP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