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33
生产厂商: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3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缓释片 |
性状 | |
规格 | 0.375g*6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
不良反应 | 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5)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时应停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他不良反应(1)过敏:发疹、荨麻疹、红斑、发热、淋巴结肿胀、关节痛等。(2)贫血、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增多。(3)黄疸、GOT、GPT、AL-P升高。(4)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胸闷、食欲不振。(5)菌群失调。(6)维生素K、维生素B缺乏倾向。(7)其他:如头痛等。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慎用。2.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