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乳果糖口服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90057
生产厂商: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57 |
通用名称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治疗起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肝性脑病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用药禁忌 | 半乳糖血症;肠梗阻、急腹痛及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对乳果糖及其成分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查找原因并进行适当处理。本品如用于半乳糖血症患者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相关糖的含量:每15毫升中最多含1.7克半乳糖和1克乳糖。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GTKF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