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克拉霉素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098

生产厂商: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098
通用名称 克拉霉素胶囊
性状
规格 0.125g*10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250m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500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口服克拉霉素后,某些病例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胃灼热、腹痛或腹泻)头痛和皮疹,转氨酶可能暂升高,它们于中止服药后便可恢复正常。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诊,重者为过敏症。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晕、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用药禁忌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某些心脏病(指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及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也禁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LMS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