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961

生产厂商: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促进幼儿正常生长发育,以及儿童及孕妇补充钙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961
通用名称 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
性状
规格 5g*12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乙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钙剂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400-800mg,4-6岁800mg。
不良反应 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
用药禁忌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2、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3、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4、心室颤动者慎用。5、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6、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7、下列情况慎用⑴高血氯、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⑵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者慎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ASLSQG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