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肛泰栓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211
生产厂商: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通用名称 | 肛泰栓 |
性状 | |
规格 | 1g*6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肛门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配备的指套戴在食指上,撕开栓剂包装,取出栓剂,轻轻塞入肛门内约2厘米。 |
不良反应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禁用。4.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 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均需到医院就诊。8.本品放置过程中有时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9.30℃以下保存,如超过30℃出现软化,可放入冰箱或浸入冷水中变硬后使用,不影响 疗效。10.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11.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亦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GT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