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西咪替丁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623
生产厂商: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23 |
通用名称 | 西咪替丁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g*50粒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 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⑤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用药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瓶50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5.溃疡性患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6.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7.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8.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9.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10.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11.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MTD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