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赖诺普利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32
生产厂商: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类的抗高血压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赖诺普利胶囊。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32 |
通用名称 | 赖诺普利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0mg*8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降血压初始剂量通常为10mg/次,维持剂量10mg/次,最高剂量80mg//次。正服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3日应停服利尿剂,不能停用利尿剂者,初始剂量降为5mg,随后根据血压调整。利尿剂若需要,可以再次使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的肾衰患者,初始剂量2.5mg-5mg/日;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分者,初始剂量2.5mg/日,最高剂量40mg/日。2.慢性心功能不全同时合并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2.5mg/日,常用有效量5mg-20mg,每日l次。 |
不良反应 | 大多数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较常见轻微且短暂的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红斑和乏力、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尔发生于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偶见下列副作用:心血管系统: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患者于血压过度下降时,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心悸、心动过速);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肝炎、肝硬化;神经系统:情感变化,神智不清。皮肤:风疹、皮疹、出汗、对光敏感或其它皮肤症状;泌尿生殖系统:尿毒症、尿量减少/无尿、肾功能不全、急性肾衰竭、性无能;其它: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神经痛/关节炎;实验室检查: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轻度减少、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加快、嗜伊红血细胞及白细胞增多、高钾血症。 |
用药禁忌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0mg*8粒/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忌用。 2.面部及唇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立即停药,并用抗过敏剂减轻症状。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因气道阻塞致命,应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并有确保气道通畅的措施。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时可致血钾升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贮留。 (6)严格限制食盐、血容量不足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检查: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以后定期检查。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NPL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