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舒必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849
生产厂商: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49 |
通用名称 | 舒必利片 |
性状 | |
规格 | 0.1g*100片/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除氯氮平外,几乎所有抗精神病药和中枢抑制药均与其存在相互作用,应充分注意 |
用药禁忌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B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