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80038
生产厂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3. 预防白细胞减少时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中性粒细胞因感染引起数量减少的回升速度加快。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80038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
性状 | |
规格 | 150μg/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毫升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震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按体重一次3~10μg/kg,一日1次,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按体重一次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μ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按体重一次3μg/kg,一日1次,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不良反应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用药禁忌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应慎重使用。观察患者的状态?注意用量和间隔?慎重给药。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ZZRLXBJSXBCJYZ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