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洛迪莎 头孢氨苄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552
生产厂商: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552 |
通用名称 | 洛迪莎 头孢氨苄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g*10s*5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0.25~0.5g(2~4粒),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32粒)。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0.5g(4粒)。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 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 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 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 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AB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