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曲马多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130
生产厂商: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不得超过5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30 |
通用名称 | 氨酚曲马多片 |
性状 | |
规格 | 37.5mg:325mg*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按照下述方法服用本品,或遵医嘱。成人和超过16岁的儿童:根据止痛的需要每4到6小时服用1到2片,每天最多不得超过6片。无需考虑食物的影响。儿童(16岁以下的儿童):尚无本品用于儿童(16岁以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应慎重,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肾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肾功能损害病人的研究资料,应慎用。如必须使用时,肌醉清除率低于3Oml/min的病人,建议延长服药间隔,且12小时的用量不得超过2片。肝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病人的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 |
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为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系统的不良事件。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头晕和嗜睡。此外,下面一些不良反应也是较常见的,但是发生率较低:-全身:乏力、疲劳、潮热-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震颤-胃肠道系统:腹痛、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口干。 |
用药禁忌 | 1.对曲马多、对乙酰氨基酚或本品中其它成份或阿片类物质过敏的患者禁用。酒精、安眠药、麻醉剂、中枢镇痛药、阿片类或精神病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禁用;2.儿童(17岁以下)不宜使用;3.不建议在孕期、哺乳期使用氨酚曲马多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口服。按照下述方法服用本品,或遵医嘱。成人和超过16岁的儿童:根据止痛的需要每4到6小时服用1到2片,每天最多不得超过6片。无需考虑食物的影响。儿童(16岁以下的儿童):尚无本品用于儿童(16岁以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应慎重,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肾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肾功能损害病人的研究资料,应慎用。如必须使用时,肌醉清除率低于3Oml/min的病人,建议延长服药间隔,且12小时的用量不得超过2片。肝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病人的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1.癫痫:服用推荐剂量的曲马多,有癫痫发作的报道。上市后自发性报告显示服用高于推荐剂量曲马多的患者癫痫发作危险性增大。曲马多与下述药物同时服用会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j抗抑郁药或减肥药)、三环类抗抑郁药以及其它三环类药物(如:环苯扎林、异丙臻等)或阿片类药物。曲马多与下述药物同时服用会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安定类药物及其它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药物。癫痫患者、有癫痫病史的人或被认为有癫痫发作危险的人(如:脑部创伤、代谢异常、酒精和药物的戒断、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发生惊厥的危险升高。曲马多过量时,使用纳洛酮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2.过敏反应有可待因和其它阿片类物质过敏史的患者发生过敏反应的危险增加,不宜使用本品。3.呼吸抑制:有呼吸抑制危险的患者慎用本品。当大剂量曲马多与麻醉药或酒精同时服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可按药物过量处理此种情况。如使用纳洛酮,应慎重,因可引发癫痫。4.与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同时使用,当患者使用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如:酒精、阿片类物质、麻醉剂、盼唾峰、镇定剂或镇静催眠药物)时,慎用本品或降低剂量。5.颅内压升高或脑部创伤,颅内压升高或脑部创伤的患者慎用本品。6.阿片依赖的患者,本品不应用于对阿片依赖的患者。对其它阿片类物质有依赖史的患者,使用曲马多可能会再次引起机体依赖。7.酒精依赖的患者,长期严重酒精滥用者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8.突然停药,如果突然停止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戒断症状。突然停用盐酸曲马多,有罕见的惊恐发作、严重焦虑、幻觉、感觉异常、耳鸣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报告。临床经验证明逐渐减少药量可减轻戒断症状。9.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同时使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应特别慎用本品。同时服用曲马多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危险,包括癫痫和5-羟色胺综合征。1O.肾病患者,尚未进行本品用于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对于肌配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建议延长服药间隔,每12小时内服药量不得超过2片。11.肝病患者 ,不推荐肝损害患者服用本品。12.其它,服用本品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不应与含曲马多或对乙酰氨基酚的其它药物同时服用。本品可能影响从事如驾车或操作机器等具有潜在危险工作的能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曲马多可透过胎盘。尚无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的正规研究。尚未确定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性。由于尚无对婴儿和新生儿安全性的研究,不建议在孕期、哺乳期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16岁以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不宜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应十分谨慎,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QMD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