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52
生产厂商: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0号423、425室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 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52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 |
性状 | |
规格 | 1支/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肉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肉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6.毛细胞性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 7.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3—5×106IU/m2/天,肌肉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 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肉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 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肉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 10.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肉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1.肾细胞癌:6×106IU,肌肉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2.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 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 14.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 15.卵巢癌:5—8×106IU,肌肉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
不良反应 |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少数病人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高(或低)血压、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 |
用药禁忌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 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 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ZZRGRSΑ2BJDB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0号423、42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