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金刚烷胺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999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99 |
通用名称 | 盐酸金刚烷胺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6g:6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1~9岁小儿,每8小时1.5~3mg/kg,每日剂量不超过150mg;9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温开水冲服。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以及粒细胞减少。 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癫痫患儿禁用。 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袋装6克,6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小儿制剂。 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JGWA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