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432
生产厂商: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432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
性状 | |
规格 | 0.75g(按C15H14ClN3O4S计),1瓶/盒 |
单位 | g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 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 | 与头抱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有: 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在1/200以下。 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抱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据报道,儿童比成年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总发生率在一次集中试验200例中有1例(0.5%),在总的临床试验8,346例中有2例(0.024%)[在各次临床试验中儿童的发生率为0.055%,在副作用的自动报告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出现的体征和综合症,停止治疗后几天消退。这类反应偶尔会导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时间通常很短(根据上市后监测研究,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在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时其综合症从轻微至严重不等,儿童中严重反应发生率较大。抗组胺剂和糖皮质激素似乎增强体征和综合症的缓解。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更为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上皮坏死溶解和过敏症)罕见报道,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可能更常发生过敏反应。 胃肠道综合症:发生率约2.5%,其中包括腹泻(70例中占1例)。曾有恶心、呕吐的报道。 伪膜性结肠炎综合症,可能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有报道,在使用大量光谱抗生素后,会引起伪膜性肠炎。暂时性肝炎,罕见于报道。胆汁郁积性黄疸曾有报道。 其它与治疗有关的副作用包括:嗜曙红细胞增多(50例中有1例)。生殖器瘙痒或阴道炎(100例中不足1例),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有报道。 因果关系未明确: 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机能亢进、神经过敏、失眠、精神错乱、高血压、头晕、幻觉和嗜睡,这些均罕见于报道。 曾有报道,临床实验室试验结果存在暂时异常值。虽然其病因未明,仍列举于下,作为提请医师注意的信息。 肝脏副作用:AST(SGOT),ALT(SGPT)或碱性磷酸酶值稍微升高(后者40例中有1例)。异常的肝功试验曾有报道。 造血系统;正如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报道一样,本品可引起短暂性淋巴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罕见引起溶血性贫血、再障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管性水肿曾有报道。 肾脏:BUN或血清肌酐水平稍微升高(后者人数不到1/500)或尿分析异常(人数不到1/200)。异常的肾功能试验曾有报道。 某些头孢菌素可以引起癞痫病,特别是肾功能不全病人又未减少剂量时,如果发生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应该停药。如果临床需要,可给予抗惊厥药。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复合膜,6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头孢克洛干混悬剂或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GH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