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待因片(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044
生产厂商: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中等强度镇痛药。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44 |
通用名称 | 氨酚待因片(Ⅱ) |
性状 | |
规格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g,磷酸可待因15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次1片,1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
不良反应 | 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本品超剂量或长期使用可产生药物依赖性。 |
用药禁忌 | 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包装; 10片/板,2板/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长期使用后身体可产生一定程度的耐受性。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DYPE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