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23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23 |
通用名称 | 硫酸阿米卡星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0ml:阿米卡星0.2g(20万单位)与氯化钠0.9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不良反应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用药禁忌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有损害。氨基糖苷类药物可以通过胎盘,有报道说在怀孕期间使用链霉素导致产儿发生不可逆的双侧先天性耳聋。尽管没有报道谈及其它氨基糖甙类药物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毒性作用,但危险是存在的。阿米卡星对大鼠和小鼠的生殖行为的影响的研究显示该药物对胎儿都没有损害作用。对于孕妇没有很好的可控性研究,但调查研究表明该药物对于胎儿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如果该药在怀孕期间使用或患者在服用该药时怀孕,应评价该药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损害。 目前不知道阿米卡星是否会代谢入人奶。因为许多药物会从人奶中代谢并且有可能会对哺乳期婴儿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应该以该药物对于母亲疾病治疗的重要性来判断是终止药物治疗还是终止哺乳。由于老年病人的肾脏功能下降,因此常规的一些检查例如血尿素氮和肌酐结果不能作为证据,这时肌酐清除率的测定显得更为有用。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治疗时检查肾脏功能对老年病人尤其重要。 对于有肌肉病变的患者(例如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氏病)由于这类药物对神经肌接头有筒箭毒样作用,能加重肌肉损伤,所以在使用时要注意。由于未成年儿童和新生儿肾脏功能没有发育成熟,并且导致药物半衰期延长,所以在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时应该慎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AMKXLH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