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070

生产厂商: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吻合口溃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070
通用名称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性状
规格 30mg*10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吻合口部溃疡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用药禁忌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30mg*10粒/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已确认兰索拉唑在大白鼠胎仔的血浆浓度比在母鼠中高,又在兔子(经口给药30mg/kg/日)的实验发现胎仔死亡率增加,故对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上的一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2、曾有报告指出,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本品会转移到乳汁中。所以兰索拉唑肠溶胶囊不适合用于正在哺乳期中的妇女。如不得已需服药时,应避免哺乳。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SLZCR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