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伪麻那敏片(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557
生产厂商: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鼻涕、鼻塞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通用名称 | 氨酚伪麻那敏片(Ⅱ) |
性状 | |
规格 | 12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2片/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WMNMPE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