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H20170170
生产厂商:Milupa GmbH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3.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4.肠道准备。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 H20170170 |
通用名称 |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
性状 | |
规格 | 12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在容器中先注入50毫升温开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500毫升,轻轻搅拌混匀即可。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生处方而定。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4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
不良反应 | 本品对人体无严重不良反应。 |
用药禁忌 | 1.肠道功能衰竭;2.完全性肠道梗阻;3.严重腹腔内感染。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Milupa GmbH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严禁经静脉输注。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TXCNYY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Milupa Gmb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