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恩替卡韦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237
生产厂商: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37 |
通用名称 | 恩替卡韦片 |
性状 | |
规格 | 0.5mg*7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推荐剂量:成人和16岁以上青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 两片)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 肾功能不全: 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现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0ml/min ,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 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 (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1.0mg 2.肌酐清除率30至50ml/min,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2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0.5mg 3.肌酐清除率10至30ml/min,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1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0.3mg 4.血液透析后或CAPD,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0.1mg 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
不良反应 | 对不良反应的评价基于4项全球的临床试验:AI463014,AI463022,AI463026,AI463027以及3项在中国进行的临床试验(AI463012,AI463023,AI463056)。在这7项研究中,共有2596位慢性乙肝患者入选。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研究中,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情况相似。在国外进行的研究中,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普遍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疲劳、眩晕。在这4项研究中,分别有1%的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和4%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而退出研究。 |
用药禁忌 |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ETKW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