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562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62 |
通用名称 |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
性状 | |
规格 | 20mg*14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开始剂量每日1片(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3片(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
不良反应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用药禁忌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本品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损伤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XSXTP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