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187
生产厂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2.本品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鼠咬热等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18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
性状 | |
规格 | 鲁抗 1g(100万单位)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0.5g(0.5支)(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1支),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0.5支),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0.5支),连续2周。(2)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1支),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0.5支),连续4周。(3)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0.5~1支),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4)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0.5~1支),连续7~14日。(5)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0.5支),或1次0.75g( 支),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1支);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0.5~ 支),一日1次。 (6)布鲁菌病,每日1~2g(1~2支),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2.小儿常用量 肌内注射,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1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3.肾功能减退患者 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肌酐清除率>50~90ml/min,每 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 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 |
不良反应 | 1.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少数可产生血液中尿素氮及肌酐值增高。 2.影响前庭功能时可有步履不稳、眩晕等症状;影响听神经出现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 3.部分患者可出现面部或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4.偶可发生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嗜睡、软弱无力、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症状。5.偶可出现皮疹、瘙痒、红肿。少数患者停药后仍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
用药禁忌 | 对链霉素或其它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属孕妇用药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据报道孕妇应用本品后曾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在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本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LSLM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