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华法林钠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314
生产厂商: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②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③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314 |
通用名称 | 华法林钠片 |
性状 | |
规格 | 2.5mg*20片*4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不良反应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用药禁忌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包装,20片/板,4板/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3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纯,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3个月及妊娠后期3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2)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特殊人群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HFLN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