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599
生产厂商: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599 |
通用名称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支装10毫升,每盒10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RJD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