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51
生产厂商: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51 |
通用名称 | 尼美舒利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用药禁忌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1.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3.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禁用。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5.严重凝血障碍者禁用。6.严重心衰患者禁用。7.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8.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尚不明确。按体重kg计算剂量及服用方法如下: 体重 年龄 服用方法 15kg以下 1~3岁 每日单次口服0.1g,连续服用三天 15~25kg 3~8岁 每日单次口服0.2g,连续服用三天 26~3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0.3g,连续服用三天 36~45kg 13~15岁 每日单次口服0.4g,连续服用三天 46kg以上 按成人剂量及服用方法给药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sl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