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662

生产厂商: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662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性状
规格 2.4%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乙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用药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DYXAJFKFR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