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767

生产厂商:江西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 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 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 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 败血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767
通用名称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性状
规格 0.5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静脉注射:在静脉注射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20ml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或.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静脉滴注:在静脉滴注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100~500ml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液注射溶解。滴注1~2小时。   推荐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   本品应临用时配制,溶解后尽快使用。
不良反应 本品上市后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   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频度。   1)严重副作用   ①休克: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②全血细胞减少症: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其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③假膜性大肠炎: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故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副作用   ①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的报告,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②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的报告,故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③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出现溶血性贫血的报告,故定期进行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④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 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胞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的报告,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3)其他副作用   ①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偶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②肾脏:偶出现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少尿、蛋白尿等肾损害所见,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少尿、血尿等及尿蛋白,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③血液 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偶出现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④肝脏:有时出现COT、CPT、AL-P上升,偶出现γ-GTP、LAP、LDN,胆红素上升等及黄疸,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⑤消化道:有时出现腹泻,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⑥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内炎、念珠菌病。   ⑦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内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⑧其他:偶出现全身乏力感。
用药禁忌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抗生素玻璃瓶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高龄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及用量和给药间隔,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1. 高龄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副作用。2. 高龄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尚未确立新生儿,早产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TBM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西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