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65
生产厂商: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65 |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
| 性状 | |
| 规格 | 15ml:1.5g (10%)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 10-15 1-1.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 16-21 1.5-2 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7-9 22-272-3 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 28-32 3-3.5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36 个月 |
| 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DYXAJFDJ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