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托拉塞米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526
生产厂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因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26 |
通用名称 | 托拉塞米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0m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每日最高不超过200mg。2.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利尿剂同时服用。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在4周之内没有达到足够的降压效果,可以加量到10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降压效应仍不充分,应加用其他降压药物。 |
不良反应 |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秘和腹泻;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2.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3.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瘙痒、皮疹、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用药禁忌 | 1.已知对托拉塞米或磺酸酰脲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2.无尿的患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托拉塞米胶囊(丽芝)者应定期检查血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2.托拉塞米胶囊(丽芝)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托拉塞米胶囊(丽芝)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4.托拉塞米胶囊(丽芝)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LSM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