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烟酸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14

生产厂商: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对于因高胆固醇血症而处于心血管疾病高危状态中的患者,采用降脂药物治疗只是多种干预手段之一。当单独使用限制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摄入的饮食疗法和其它非药物手段不能奏效时,可以采取烟酸治疗。在采用烟酸治疗前,应排除引起高胆固醇血症的继发病因(如难控制的糖尿病、甲状腺机能减退、肾病综合症、蛋白异常血症、梗阻性肝脏病、其它药物所造成的胆固醇水平升高、酒精中毒),并应测定血总胆固醇、 HDL-C和甘油三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14
通用名称 烟酸缓释片
性状
规格 0.5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睡前服用,每晚1次。第1-4周,每晚1片(500mg);第5-8周,每晚2片(1000mg);8周之后,根据病人反应及耐受性可逐步增加剂量,但最大推荐剂量不超过4片(2000mg)。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温和、短暂。常见的为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服药前半小时预先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不良反应。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大剂量烟酸治疗时可能引起血糖或尿酸升高。
用药禁忌 禁忌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甚成分过每者: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铝塑复合包装;每板7片,每盒二板。 铝塑复合包装;每板10片,每盒一板。 铝塑复合包装;每板10片,每盒二板。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用同等剂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的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 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 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HSP
管理级别 其他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