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拉明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395
生产厂商: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失眠伴随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95 |
通用名称 | 氨酚拉明片 |
性状 | |
规格 | 2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睡前口服2片。 |
不良反应 |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少见,有轻微口干,头晕,消化道不适,嗜睡等。偶见粒细胞缺乏、贫血、血小板减少等。长期大量用药可致肝、肾功能损害。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泰诺安氨酚拉明片。 3.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持续失眠2周,请咨询医师。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泰诺安氨酚拉明片。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镇静药或催眠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老年人、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9.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10.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LM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