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405
生产厂商: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05 |
通用名称 |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20g:15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用药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解请咨询医师。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5.运动员慎用。6.小儿避免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8.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9.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1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CSDSM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