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031
生产厂商: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31 |
通用名称 | 口服补液盐散(Ⅱ) |
性状 | |
规格 | 13.95g*2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临用时,将一袋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
不良反应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用药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 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FBYYS(Ⅱ)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