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巴妥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5902
生产厂商: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用于控制发热、头痛、关节痛、周身疼痛、牙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902 |
通用名称 | 氨酚巴妥片 |
性状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25g,苯巴比妥1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对乙酰氨基酚较少引起不良反应,但少数病例,如有药物过敏史者会引起过敏性皮炎、剥脱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出现上述过敏现象时,立即停药,严重时可去医院治疗。苯巴比妥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即可出现情绪、行为及认知功能障碍,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困倦、头昏,长期应用可引起性功能低下,长期用药突然停药可导致戒断综合征。本品也可引起骨髓抑制及各种类型的皮疹。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乙醇中毒者慎用。本品为症状控制药,用药期间不应超过5天。长期使用可导致肾功能损害。勿与含有同量成分的其它药物合用。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支气管哮喘者、呼吸抑制及卟啉病患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和苯巴比妥均可通过胎盘,孕妇应用后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等发育不全,在有效药物浓度范围内也可影响儿童认知功能,故应避免使用。老年人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本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BT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