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磷霉素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109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09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磷霉素钠 |
性状 | |
规格 | 按C3H7O4P计算1.0g(100万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1. 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2. 儿童:一日O.1~O.3g/kg,分2~3次滴注。 |
不良反应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在快速及大剂量滴注时偶见静脉炎。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装,10支/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LM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