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酚咖敏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070
生产厂商: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070 |
通用名称 | 阿酚咖敏片 |
性状 | |
规格 | 12s/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 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用药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 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2s/盒 |
有效期 | 24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KM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