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927
生产厂商: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等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后两者常需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927 |
通用名称 | 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5g(50万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ol><li>成人 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成人每日用量不超过1.5g,疗程不宜超过14天。50岁以上患者剂量应适当减少。 <br /></li><li>小儿 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日15~25mg/kg,分2次给药。 <br /></li><li>肾功能减退时用量:肌酐清除率50~90mg/min时用正常剂量的60%~90%,每12小时1次(正常剂量为每次7.5mg/k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50ml/min时用正常剂量的30%~70%,每12~1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mg/min时用正常剂量的20%~30%,每24~48小时1次。</li></ol></p></div>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ol><li>在疗程中可能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此为影响耳蜗神经。少数患者,尤其原来有肾功能减退者可在停药后发生,须引起注意。影响前庭神经功能时可出现眩晕、步履不稳,但并不多见。 <br /></li><li>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 <br /></li><li>偶可出现呼吸困难、嗜睡或软弱等神经肌肉阻滞现象。 <br /></li><li>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皮疹、药物热、口周麻木、白细胞减低、嗜酸粒细胞增多、肌注局部疼痛等。</li></ol></p></div>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p></div>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低硼硅玻璃安瓿装 10支/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ol><li>本品有引起耳毒性和肾毒性的可能,故不宜用于长程治疗(如结核病),通常疗程不超过14天。 <br /></li><li>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 <br /></li><li>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br /></li><li>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br />(1)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br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对老年人更为重要。 <br /></li><li>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每12小时给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每24小时用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 <br /></li><li>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li></ol></p></div>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KNMS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