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525

生产厂商: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25
通用名称 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性状
规格 20mg*48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2次(两次服药之间相隔7小时);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10%的患者)通常持续使用后头痛症状会逐渐消失。治疗初期或增加剂量时,会出现低血压和/或头晕(1-10%),还会伴有眩晕,瞌睡,发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偶见(<1%)恶心,呕吐,面部潮红,皮肤过敏(如皮疹),此种症状有时可能会比较严重,罕见剥脱性皮炎。对于有机硝酸盐严重的低血压反应已有报道,包括恶心、呕吐、不安、苍白和出汗。罕见虚脱(有时伴随心律失常和昏厥)。严重的低血压加重心绞痛的现象也较罕见。 用盘得高(单硝酸异山梨脂片)治疗期间,由于血液重新分布而流入换气不足的肺泡区域可能出现短暂的血氧过低,几粒关于胃痛的现象可能是由于硝酸盐类物质能松弛括约肌的原因。
用药禁忌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对单硝酸异山梨酯或其他组分过敏。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虚脱)。心源性休克(除非有适当措施维持足够的舒张末期压力)。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型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颅内压增高者。严重贫血症者。青光眼患者。用硝酸酯类治疗期间,不可使用西地那非。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铝塑包装,12片每板,4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的心绞痛。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注意,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充盈压患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左心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患者伴有颅内压增高的疾病直立性低血压。3、少数患者可能对硝酸盐产生特异反应,例如产生昏厥。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5、长期用药可出现耐受性,尤其在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血药浓度高且稳定时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将剂量保持在最低水平,并且服用当日最后一剂时,其时间不应迟于晚饭时间。6、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否则会使本品扩血管作用增强。7、本品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速度。8、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服用西地那非。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DXSYSLZ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