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1864

生产厂商: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1864
通用名称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性状
规格 25mg*36片*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 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mg~150ng(4~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 2.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2~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2~6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病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定; 3.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不良反应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用药禁忌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其他变态反应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8.胃或肠道溃疡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按每隔8小时口服50mg的剂量给药,本品活性物质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不会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其他尚不明确。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SLFSNCR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