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人参鹿茸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07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滋肾生精,益气,补血。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目暗耳聋,腰腿酸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07 |
通用名称 | 人参鹿茸丸 |
性状 | |
规格 | 9g*10丸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SLR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