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替吉奥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51
生产厂商: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51 |
通用名称 | 替吉奥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5mg*28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活无法耐受为止。 <1.25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每次40mg 体表面积≥1.25~<1.5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 每次50mg 体表面积≥1.5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每次60mg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遵医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遵1、有骨髓抑制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2、肾功能障碍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6、间质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炎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7、有心脏病患者或心脏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8、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JA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