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肺消炎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757
生产厂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咳嗽气喘,胸胁胀痛,吐痰黄稠,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以及肺部感染引起的咳嗽痰稠、喘息气急等症属热象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757 |
通用名称 | 清肺消炎丸 |
性状 | |
规格 | 8g*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10丸,一岁至三岁一次20丸,三岁至六岁一次30丸,六岁至十二岁一次40丸,十二岁以上及成人一次60丸,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8g*6袋/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心功能不全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FXY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