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丹皮酚软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346
生产厂商: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46 |
通用名称 | 丹皮酚软膏 |
性状 | |
规格 | 20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PF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