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麝香壮骨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155
生产厂商:黄石奇灵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痛、消炎。本品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55 |
通用名称 | 麝香壮骨膏 |
性状 | |
规格 | 8cm*13cm*5贴*2袋/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红痒。 |
用药禁忌 | 1. 孕妇禁用。2. 开放性伤口忌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采用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8cm*13cm*5贴*2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黄石奇灵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 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XZG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黄石奇灵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