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937
生产厂商: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支原体肺炎,婴儿肺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中外耳炎,牙科疾患,军团菌病,李斯德菌感染,白喉,百日咳,空肠弯曲菌肠炎,生殖泌尿道感染以及淋病、梅毒、座疮等。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937 |
| 通用名称 | 琥乙红霉素片 |
| 性状 |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
| 单位 | g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3~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1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 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 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 其他,偶有 |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0.125g 12片×2板/盒 铝塑包装 0.25g 12片×1板/盒 铝塑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HYHMSP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